花园路西侧、横四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花园路西侧、横四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地块名称及概况
地块名称:花园路西侧、横四路北侧地块
委托单位: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调查范围:根据委托单位委托,花园路西侧、横四路北侧地块范围,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蓝城典园西侧,占地面积约29654.25m
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573810°,北纬32.313172°。调查地块东侧为蓝城典园房地产项目(在建),南侧为农田,西侧为村庄和农田,北侧为农田。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花园路西侧、横四路北侧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委托单位情况
委托单位: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方式:13616298923
三、承担编制工作的机构情况
编制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倩
联系电话:0514-8092639花园路西侧、横四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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