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庄路北侧、束桥路西侧地块(霍桥限价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韩庄路北侧、束桥路西侧地块(霍桥限价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韩庄路北侧、束桥路西侧地块(霍桥限价房2号地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运河人家广竹苑西侧,占地面积约43299.65m2。该地块原为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高桥村集体土地,现为国有土地。根据《扬州市E5-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布局方案公示,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为防控场地退役后遗留的环境问题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响,并可能危害到对重新开发利用后人体的健康,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及菜地,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二、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2022年7月,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海”)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与业主沟通确定的情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江苏宝海接收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该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最终编制完成《韩庄路北侧、束桥路西侧地块(霍桥限价房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2年10月22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若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鉴于场地将作为居住用地使用,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四、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jsbaohai.com/)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先生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电话:0514-80926396
电子邮件:jiangsubaoh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