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凤路东侧、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经引凤路东侧、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地块名称及概况
地块名称:引凤路东侧、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地块
委托单位: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调查范围:根据委托单位委托,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范围为引凤路东侧、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约4421.94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637970°、北纬32.316289°。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经引凤路东侧、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侧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委托单位情况
委托单位: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局
三、承担编制工作的机构情况
编制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514-80926396